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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工返了3個月,最令打工仔擔心的是能否順利通通試用期,或是需延長probation甚至要說再見。


近日有網民大吐苦水,指自己屢被公司延長probation,有HR顧問便教授如何令自己在probation延長後也能一take pass,又或在不獲錄用後,在往的求職面試中如何向未來的僱主交代。


近日,有網民於討論區上發帖,表示自己被公司延長了試用期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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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網民大多建議這位苦主另覓他途,並就此提出意見或分享見解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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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問題、能力未達標、公司政策……種種原因都可以是令新入職打工仔試用期延長的原因。假若老闆要求延長試用期,打工仔應要注意哪些地方呢?盈力僱員服務首席問孫立民表示,延長試用期的狀況其實並不常見,打工仔如遇上這個狀況,便應與上司好好溝通,確保自己能掌握對方的要求,並期待在試用期延長後,便可成功獲聘。孫說:「要問上司有什麼評核標準,如是跑不夠數還是見客技巧需要改善等。」


在釐清問題後,懂得調齊自己表現以獲公司認同,當然是最好,然而事實上不是每個人都這樣幸運。有網民近日便表示自己已被公司延長了試用期多達2次,孫立民便認為這未必完全是打工仔的問題。「延長一次可以接受,但是兩次」,他頓一頓,「我懷疑公司亦有責任。」


他解釋指,試用期是公司用來評估打工仔是否適合正式聘用的時間,因此企業與上司應有責任讓僱員有足夠機會表現自己。「若在probation期間,上司沒有給予足夠機會讓僱員發揮,因此要求延長僱員的試用期2次,這對僱員是不公平的。」他指,打工仔若遇到這種狀況,便要視乎是否很重視這份工作才決定是否接受公司這安排,但亦補充指,若試用期屢被延長,獲聘機會亦不高,勸喻打工仔還是別浪費時間,不如趁早另找第二份工作更好。



過不了試用期 該如何解釋?


但假如來到臨門一腳才被踢離場,真的過不了試用期,要重新開始再搵工,那打工仔又該如何向新僱主解釋這個3至5個月的真空期?孫立民指假如是3個月的時間還可以解釋,「可以跟對方說是健康問題、要照顧家人、去旅行遊歷、或者報讀短期課程等,這些都是普遍接受的原因。」


不過他指若真空期長過3個月便比較尷尬,因為HR可能會認為這是否代表應徵者有問題。假如打工仔對現時工作感到危險,覺得自己力有不逮,為了避免自己無法過試用期,又在日後面試時被問這敏感問題,便可在現時工作試用期過了一半,大約1個半月開始「查探口風」,了解公司對自己的評價,「如果對方有負評,而自己又對公司的評價不理解,或是認為自己未有能力達標,那就是時候要開始做兩手準備。」